哥林多前書
新約
第 七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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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
CUV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CNV
關於你們信上所提的事:“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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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
CUV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CNV
但為了避免淫亂的事,男人應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也應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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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3
CUV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CNV
丈夫對妻子應該盡他的本分,妻子對丈夫也應當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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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4
CUV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CNV
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權在丈夫;照樣,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權在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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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5
CUV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CNV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為了要專心禱告,雙方才可以同意暫時分房。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誘惑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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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6
CUV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CNV
我說這話是容許你們,並不是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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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7
CUV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 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CNV
我願人人都像我一樣;只是各人有各人從 神得來的恩賜,有人是這樣,有人是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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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8
CUV
我對着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CNV
我現在要對未婚的人和寡婦說,他們若保持像我這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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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9
CUV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CNV
但如果不能自制,就應當結婚,因為結婚總比慾火焚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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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0
CUV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CNV
我要吩咐已婚的人(其實不是我,而是主吩咐的),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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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1
CUV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CNV
如果離開了,就不可再嫁,不然,就要跟丈夫復合。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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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2
CUV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CNV
我要對其餘的人說(是我說的,不是主說的),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而她也情願和他住在一起,他就不要離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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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3
CUV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
CNV
如果妻子有不信的丈夫,而他也情願和她住在一起,她也不要離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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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4
CUV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CNV
因為不信的丈夫因著妻子成為聖潔,不信的妻子也因著那個弟兄成為聖潔了。不然,你們的兒女就是不潔淨的,但現在他們都是聖潔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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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5
CUV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着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 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
CNV
如果那不信的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在這種情形之下,信主的弟兄或姊妹都不必勉強。 神呼召你們,是要你們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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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6
CUV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CNV
你這作妻子的,你怎麼知道能否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你怎麼知道能否救你的妻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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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7
CUV
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 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
CNV
不過,主怎樣分給各人, 神怎樣呼召各人,各人就要照著去行事為人。我也這樣吩咐各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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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8
CUV
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
CNV
有人受了割禮而蒙召的嗎?他就不要遮掩割禮的記號。有人未受割禮而蒙召的嗎?他就不要受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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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9
CUV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 神的誡命就是了。
CNV
割禮算不得甚麼,沒有割禮也算不得甚麼,要緊的是遵守 神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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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
CUV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
CNV
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他就應當保持原來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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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1
CUV
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
CNV
你蒙召的時候是作奴僕的嗎?不要為此煩惱。但如果你能夠得到自由,就要把握這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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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2
CUV
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
CNV
因為作奴僕的蒙了主的呼召,就是屬於主的自由人了;照樣,自由的人蒙了呼召,他就是基督的奴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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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3
CUV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
CNV
你們是用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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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4
CUV
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 神面前守住這身分。
CNV
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就應當在 神面前保持這原來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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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5
CUV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CNV
關於未婚的,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然蒙了主的憐憫,成為可信靠的人,就把我的意見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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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6
CUV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CNV
為了目前的困難,我認為人最好能保持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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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7
CUV
你有妻子纏着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着呢,就不要求妻子。
CNV
你已經有了妻子嗎?就不要想擺脫。你還沒有妻子嗎?就不要去找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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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8
CUV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CNV
如果你娶妻子,這不是犯罪;如果處女出嫁,也不是犯罪。不過,這樣的人要受肉體上的苦難,我卻不願你們受這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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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9
CUV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CNV
弟兄們,我是說時候不多了。從今以後,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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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30
CUV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
CNV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的,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的,買了東西的要像一無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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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31
CUV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
CNV
享用世上百物的要像沒有享用的一樣,因為這世上的情況都要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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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32
CUV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CNV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子的人,掛念的是主的事,想怎樣去得主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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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33
CUV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CNV
但娶了妻子的人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去討妻子的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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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34
CUV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CNV
這樣他就分心了。沒有結婚的婦女和守獨身的女子,掛念的是主的事,好讓身體和心靈都成為聖潔;但結了婚的婦女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去討丈夫的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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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35
CUV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CNV
我說這話,是為了你們自己的益處;我不是要限制你們,而是要你們作合宜的事,一心一意地對主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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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36
CUV
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
CNV
如果有人認為是虧待了自己的女朋友,她也過了結婚的年齡,而他覺得應當結婚,他就可以照著自己的意思去作,這不是犯罪;他們應該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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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37
CUV
倘若人心裏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裏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
CNV
但如果他心裡堅決,沒有甚麼不得已的原因,又可以控制自己的意志,決心讓女朋友持守獨身;這樣作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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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38
CUV
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CNV
所以,那跟自己的女朋友結婚的,作得好,那不結婚的,作得更好。(或譯:“36如果有人認為待自己的女兒不合適,她也過了結婚的年齡,而且應當這樣行,他就可以照著自己的意思去作,讓她們結婚,這不是犯罪。37但如果他心裡堅定,沒有甚麼不得已的原因,又有權作主,決心留下自己的女兒,這樣作也是好的。38所以,那讓自己女兒出嫁的,作得好,那不讓女兒出嫁的,作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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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39
CUV
丈夫活着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裏面的人。
CNV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受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她就可以自由地嫁給她願意嫁的人,只是要嫁給主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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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40
CUV
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 神的靈感動了。
CNV
然而照我的意見,倘若她能守節,就更有福了。我想我這話也是 神的靈感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