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新約
第 四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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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
CUV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着肉體得了甚麼呢?
CNV
那麼,論到在血統(“血統”原文作“肉身”)上作我們祖先的亞伯拉罕所經驗的,我們可以說甚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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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
CUV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 神面前並無可誇。
CNV
亞伯拉罕若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不能在 神面前誇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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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
CUV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CNV
經上怎麼樣說呢?“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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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
CUV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CNV
作工的得工資,不算是恩典,是他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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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CUV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CNV
可是,那不作工而只信那稱不敬虔的人為義的 神的,他的信就算為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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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6
CUV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CNV
大衛也是這樣說,那不靠行為而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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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7
CUV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CNV
“過犯得蒙赦免,罪惡得到遮蓋的人,是有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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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8
CUV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CNV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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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9
CUV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CNV
這樣看來,那有福的人,是指受割禮的呢,還是指沒有受割禮的呢?因為我們說:“亞伯拉罕的信算為他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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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0
CUV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CNV
那麼,是怎樣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以後呢,還是在他受割禮之前呢?不是在他受割禮以後,而是他受了割禮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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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1
CUV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CNV
他領受了割禮為記號,作他受割禮之前因信稱義的印證,使他作所有沒有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被算為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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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2
CUV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CNV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作那些不僅受割禮,並且照著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時就信的那腳蹤而行之人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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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3
CUV
因為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CNV
原來 神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世界的應許,並不是因著律法,而是藉著因信而來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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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4
CUV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CNV
如果屬於律法的人才能成為後嗣,信就沒有作用,應許也就落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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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5
CUV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譯:叫人受刑的);哪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
CNV
因為律法帶來刑罰,沒有律法,就沒有違背律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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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6
CUV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CNV
所以,成為後嗣是因著信,為的是要按著 神的恩典,使給所有後裔的應許堅定不移,不但臨到那屬於律法的人,也臨到那效法亞伯拉罕而信的人。亞伯拉罕在 神面前作我們眾人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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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7
CUV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 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CNV
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了你作萬國的父。”他所信的,是叫死人得生命、使無變為有的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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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8
CUV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CNV
在他沒有盼望的時候,仍然懷著盼望去信,因此就成了萬國的父,正如 神所說:“你的後裔將要這樣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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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9
CUV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CNV
他快到一百歲的時候,想到自己的身體好像已經死了,撒拉也不能生育,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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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
CUV
並且仰望 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將榮耀歸給 神,
CNV
也沒有因著不信而疑惑 神的應許,反倒堅信不移,把榮耀歸給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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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1
CUV
且滿心相信 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CNV
滿心相信 神所應許的, 神必能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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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2
CUV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CNV
因此,這就算為他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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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3
CUV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CNV
“算為他的義”這一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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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4
CUV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 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人。
CNV
也是為我們這將來得算為義的人寫的,就是為我們這信 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人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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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5
CUV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譯: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CNV
耶穌為我們的過犯被交去處死,為我們的稱義而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