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1 | 雅各書四:1-四:2
禱讀: 雅四2
經文內容你們得不著,因為你們不求
基督徒活在地上有一個最基本的權利,就是能夠向神求,且得著所求的。因為我們所信靠的是稱為父親的神,又是我們人生的好牧人。我們的神,從來就沒有一個意念要叫我們受苦,要叫我們活在漂泊之中;祂是那麼願意看見我們活在喜樂之中,所以祂把這一個應許和權柄賜給我們。「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甚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約十六24) 很多基督徒沒有喜樂,因為他們沒有經歷「求,就必得著」;他們也不知道我們所信的乃是一位聽禱告的神,這樣的損失是無法彌補的。
那我們要怎樣才能得著呢?
第一是「要求」。
雅各說:「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很多基督徒禱告卻從來沒有求什麼,因為禱告太籠統,不要說神不知道,連自己要什麼都不清楚。什麼叫「求ask」呢?「求」就是專一。如果我們求全台北的人都信主,那麼求不求都沒有兩樣,我們必須先發現我們具體的要什麼,例如:要自己的哥哥,或是那一位同事信主。我們總得有真實而清楚的目標,這才叫做祈求,才叫做叩門。「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路十一9),如果我們是叩牆,當然不能開牆;叩門,也說到你想要進去某「一個」房間,所以你才叩那個門。
我們去店裏買東西,或在餐廳點菜,都會很清楚的說要這個或那個;惟獨禱告,我們常常是搞不清楚到底我們要什麼,結果我們以為主是很殘忍,連一隻小山羊羔都不肯給我們 (路十五29) ,其實很多人正喜樂地享受父親所預備的肥牛犢。分別在那裏呢?不是天父偏愛,卻是我們不求,所以得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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