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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4:16
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 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 神裏面, 神也住在他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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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4:17
這樣,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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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4:18
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着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
愛沒有懼怕
神差愛子耶穌道成肉身,為世人贖罪,以實際行動顯明神的愛;神如此愛我們的心,我們又知道又相信(v.16a)。接著回到12節的論題上,為什麼我們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面呢?因為神就是愛,住在愛面的,就是住在神面,神也住在他面(v.16b)。
當我們住在愛面,愛就得以完全,並且因為我們過著相愛的生活,面對將來審判的日子,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v.17a) 。「住」是經常的意思,不是偶然有,或時有時無,因為真愛是永不止息的 (林前十三8);我們自己的愛很有限,不能持久,但主的愛在我們的面,我們的愛就有根有基。「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弗三17),在我們信主時,基督就來住在我們心,同時也帶來祂的愛,我們因著心有基督的愛,我們的愛心就有根有基,因為基督的愛是永不止息的愛,是使我們得以完全的愛。
「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v.17b),這句話是指著愛心方面說的,而非指主的全知、全在、全能。「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約十五12),主已自己立下了榜樣,要我們照著祂所行的去行,我們若用主的愛彼此相愛,自然可以向神坦然無懼。
我們若住在神的愛中就沒有懼怕,因為完全的愛會將懼怕除去(v.18a),如同光明會將黑暗驅除一樣,「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約壹二10),在光明中的就坦然無懼。「因為懼怕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未得完全」(v.18b),如果我們想到神的時候,還有些使我們懼怕的事存在,我們就要把這些不討神喜悅,要受神審判的事全然對付掉,這樣神對我們的愛才能完全,我們就能在神的愛中無所懼怕了。
默想
回應
感謝神,在祂完全的愛中,我們不再有懼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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