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3 | 撒迦利亞書八:14-八:17

禱讀: 亞八16〜17

經文內容
  • 撒迦利亞書8:14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列祖惹我發怒的時候,我怎樣定意降禍,並不後悔。

  • 撒迦利亞書8:15

    現在我照樣定意施恩與耶路撒冷和猶大家,你們不要懼怕。

  • 撒迦利亞書8:16

    你們所當行的是這樣:各人與鄰舍說話誠實,在城門口按至理判斷,使人和睦。

  • 撒迦利亞書8:17

    誰都不可心裏謀害鄰舍,也不可喜愛起假誓,因為這些事都為我所恨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我定意施恩

在此,耶和華安慰歸回的百姓。這裏有兩個「定意」(14、15節),可卻是截然不同的定意。 一、我定意降禍 「你們列祖惹我發怒的時候,我怎樣定意降禍。」(14節)第一個定意是定意降禍,那是針對列祖的罪。但對於歸回的百姓,他們真的須要安慰與確據,知道他們已經脫離神的忿怒與責罰。 二、我定意施恩 「現在我照樣定意施恩與耶路撒冷和猶大家。」前面如何定意降禍不後悔,現在也照樣定意施恩不後悔。因此歸回的百姓「不要懼怕」(15節)。「剛強壯膽、不要懼怕」再三出現(亞八9,13;該二4),學者提醒這樣的用語用於約書亞進迦南地之前,以及所羅門建殿之前,都是在極大的挑戰之前,神給予領袖與百姓的勉勵。 三、你們所當行的 但是「不要懼怕,神要施恩」的前提是「你們所當行的是這樣……」(16節),這是有條件的;什麼條件呢?「各人與鄰舍說誠實話,在城門口按至理判斷,使人和睦。誰都不可心裏謀害鄰舍,也不可喜愛起假誓。」(16〜17節)這就回到了弟兄的盟約之中。2008年我們談到職場倫理,其根基就是公義與誠實,這是千古不變的定律。因為「這些事都為我所恨惡」(17節),我們要留心的不是得罪人,而是得罪神,遵守誠信的準則縱或得罪某些人,但是一旦得罪神,失去祂的祝福,則一切的努力都化為烏有。
默想

我願意竭力討主喜悅,回到忠誠信實的生活準則之中,我不要因怕得罪人而得罪了神,我要活在祂定意的施恩之中。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你樂意定意祝福愛你守你誡命的人,求主幫助我不起假誓、說話誠實、憑真理判斷、不設謀害人,得罪神。讓我剛強壯膽不懼怕,完成神對我各方面的託付,活在你的祝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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