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6 | 約翰福音三:16-三:21

禱讀: 17節

經文內容
  • 約翰福音3:16

    「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 約翰福音3:17

    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譯: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 約翰福音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

  • 約翰福音3:19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 約翰福音3:20

    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 約翰福音3:21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 神而行。」

最大的發現

三章16節是大家極熟悉的一節聖經,盼望我們不要因為太熟就失去興趣,甚至輕視它。這節聖經我們要背誦,因為它值得我們時時刻刻,乃至一輩子默想、享受。有人問愛迪生,「您發明發現很多東西,什麼是您最大的發現?」他回答說:「約翰福音三章16節」。馬丁路德稱這節為小聖經,但願每一次的默想都給你新的亮光、新的領受。 一、神:最高的主宰。 二、愛 1.最甘甜的字; 2.人最大的需要。 三、世人 1.最寬廣的範圍; 2.最詭詐的活物。 四、甚至:最大的量度。 五、獨生子 1.最能割捨的人; 2.最珍貴的禮物。 六、賜給:最慷慨的贈予。 七、一切:最大的數目。 八、信:最簡單的要求。 九、滅亡:最痛苦的刑罰。 十、永生:最豐富的祝福。 盼望你能更細、更深、更多地思想這節聖經,必能獲得超過上述的心得。 在第17節,耶穌要糾正猶太人一個錯誤的觀念,他們以為彌賽亞挾政治的權柄,來拯救猶太人,同時審判外邦人。然而耶穌的眼光只看到「世人」,沒有以色列人、外邦人之分,並且祂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世人因祂得救,這何等甜美的思想! 十一、兩種反應 在神看來同類的「世人」,對神卻有兩種反應。 1.不信的人;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18節)。在恩典時代最大的罪不是不虔不義(羅一18),而是不信。不信的原因: (1)自義,如法利賽人; (2)行惡,這等人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19節);不但不愛光,而且恨光(20節)。魔鬼給這樣的人有一種錯誤的恐怕,就是恐怕自己的行為受責備。其實「光」最主要不是責備,而是叫世人有所得。你不要怕光,沒有一位「就光」的人會後悔的。 2.信的人;不是沒有罪,而是不被定罪(18節),因耶穌在十架上已經擔當我們的罪。另外,信的人能得永生,很多人「得不著」永生,不是得不著,而是「不去得」永生。
默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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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求主使我行真理來就光,顯明我是靠神而行,也求主除去我親友、同胞不信的惡心,能同蒙主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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