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6 | 約翰福音三:16-三:21
禱讀: 17節
經文內容-
約翰福音3:16
「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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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3:17
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譯: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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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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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3:19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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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3:20
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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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3:21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 神而行。」
最大的發現
三章16節是大家極熟悉的一節聖經,盼望我們不要因為太熟就失去興趣,甚至輕視它。這節聖經我們要背誦,因為它值得我們時時刻刻,乃至一輩子默想、享受。有人問愛迪生,「您發明發現很多東西,什麼是您最大的發現?」他回答說:「約翰福音三章16節」。馬丁路德稱這節為小聖經,但願每一次的默想都給你新的亮光、新的領受。
一、神:最高的主宰。
二、愛
1.最甘甜的字;
2.人最大的需要。
三、世人
1.最寬廣的範圍;
2.最詭詐的活物。
四、甚至:最大的量度。
五、獨生子
1.最能割捨的人;
2.最珍貴的禮物。
六、賜給:最慷慨的贈予。
七、一切:最大的數目。
八、信:最簡單的要求。
九、滅亡:最痛苦的刑罰。
十、永生:最豐富的祝福。
盼望你能更細、更深、更多地思想這節聖經,必能獲得超過上述的心得。
在第17節,耶穌要糾正猶太人一個錯誤的觀念,他們以為彌賽亞挾政治的權柄,來拯救猶太人,同時審判外邦人。然而耶穌的眼光只看到「世人」,沒有以色列人、外邦人之分,並且祂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世人因祂得救,這何等甜美的思想!
十一、兩種反應
在神看來同類的「世人」,對神卻有兩種反應。
1.不信的人;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18節)。在恩典時代最大的罪不是不虔不義(羅一18),而是不信。不信的原因:
(1)自義,如法利賽人;
(2)行惡,這等人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19節);不但不愛光,而且恨光(20節)。魔鬼給這樣的人有一種錯誤的恐怕,就是恐怕自己的行為受責備。其實「光」最主要不是責備,而是叫世人有所得。你不要怕光,沒有一位「就光」的人會後悔的。
2.信的人;不是沒有罪,而是不被定罪(18節),因耶穌在十架上已經擔當我們的罪。另外,信的人能得永生,很多人「得不著」永生,不是得不著,而是「不去得」永生。
默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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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求主使我行真理來就光,顯明我是靠神而行,也求主除去我親友、同胞不信的惡心,能同蒙主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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