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5 | 羅馬書三:25-三:26
禱讀: 羅三25,26
經文內容-
羅馬書3: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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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3: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顯明神的義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不只彌補了神因人而受虧損的榮耀,也顯明了神的義。原來「先時」就是在十架之前,人類幾千年的歷史,看不見神公義的手,以致惡人就譏笑說沒有神。連詩篇的作者看見「惡人倒享平安」,「惡人不受苦,也不遭災。」就說,「我思索怎能明白這事, 眼看實係爲難。」(七十三16)好像神不公義。直到「今時」就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我們看見當主耶穌承擔人一切的罪的時候,祂就離棄了耶穌。聖潔公義的神一碰到罪,就是神的兒子也是立刻擊殺。那天天昏地暗,磐石崩裂,神的公義如同烈火,祂的忿怒如同浪濤。主耶穌在那裡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爲什麼離棄我?」主耶穌承受了神一切公義的要求。那天神的愛和神的公義相遇在耶穌的身上,滿足了神對人的愛,也顯明了神對罪審判的公義。
哦,這是何等的義,何等的愛,何等的救法。從此天上、地上、地底下,再沒有人能懷疑神的公義,不但如此,祂還把祂的義賜給我們,叫一切信耶穌的人也被稱爲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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