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2 | 羅馬書五:1-五:2
禱讀: 羅五1,2
經文內容因信稱義所蒙的福(一)
同樣都是因信稱義,但亞伯拉罕和我們所信的內容並不完全相同。亞伯拉罕的信是信神能成就祂所應許的,所以他就從神領受了應許的兒子以撒。我們的信則是信主耶穌所完成的救贖,所以我們就從主的手中領受了奇妙的救恩。同樣是因信稱義,但新約子民所領受的卻豐富太多了。
一、一個全新的地位,因信稱義第一個果效就是使我們可以站在
恩典的地位。這是在律法之下的人從來不知道的新地位,聖經又稱它爲「在基督裡」。我們不必做什麼,沒有獻祭,也沒有遵行條規,只因爲在基督裡,一切的恩典就都臨到我們。地位、關係是很重要的。我到你家,不管多熟識,總是不能隨便就去,但是你的兒女「回家」從來不必考慮受不受歡迎,也不必先去問問可以不可以,肚子餓了就打開冰箱找東西吃,當然吃起來也不會覺得不好意思,因爲他們是站在兒女的地位,所以這些待遇是天經地義的事。我們站在恩典的地位也是一樣,享受神的恩惠、慈愛、供應、帶領、保護:這和我們本身的表現是沒有直接關係的,卻和我們所站的地位有密切的關係。
弟兄姐妹,永遠不要忘記我們是站在這恩典的地位。因信稱義不光是一個屬靈的名詞,它帶來無比的祝福。神的話既是不改變的, 耶穌的寶血既是永遠的,如果我們一直宣告我們信,就沒有人能改變我們蒙恩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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