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3 | 羅馬書六:12-六:15
禱讀: 羅六12,13
經文內容-
羅馬書6: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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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6: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 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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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6: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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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6:15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將自己獻 給 神
我們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主同釘十架,舊人已經死了 ,罪身也失去了果效,然後我們可以開始「算」,一面向罪算自己是死的,一面向神在基督裡算自己是活的。不單是向罪死,更要緊的是向神活,但什麼是向神活呢?怎樣才能向神活呢?現在我們要進入關乎我們屬靈生命的第三件事,「將自己獻給神」。從v. 12開始講到我們怎樣讓十架的救恩活化在我們的生活中。不錯因信稱義,因信(「算」也是信)得釋放,但是若沒有經過我們的意志,這些事實都不能在我們的生活中產生果效。當我們看見神的救恩是如何安排的,如何細微地面對我們外面、裡面的問題。我們就知道,我們已經得到完全的赦免,完全的釋放。然後我們要立刻站在神的這一邊,向神說「是」;向撒旦說「不」。這就是保羅這一段所說的信息。當我們站在救恩的根基上,將自己連同我們的身體獻給神的時候,就是向神活,就是向神說「是」。這一個回應何等重要,叫基督的救恩在我們身上能產生完全的功效。
弟兄姐妹,爲什麼要獻給神?因爲神要我們確實知道「我不再是自己的」並且「不再爲自己活」,而是「向神活著」。我們是否眞正感受到我們是屬於祂的?那麼我們就不會隨便浪費我們的時間、金錢、體力與智力了 。你祈望你的生活能合神的心意嗎?你願意全享神福音的恩典嗎?你願意活出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嗎?保羅把三個歩驟給我們, 那就是「知道」、「算」,然後是「獻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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