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3 | 羅馬書八:1-八:1

禱讀: 羅八1

經文內容
  • 羅馬書8: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

如今在基督裡的就不定罪

早在五章,就告訴我們基督的血已經滿足了神,使我們與神和好, 免去神的忿怒,神早已不定我們的罪了 。但是什麼使我還有定罪的感覺呢?豈不是失敗的經歷和無能爲力的感覺嗎?保羅說,「我眞是苦啊!」那不是神定罪他,乃是他在律法之下良心給他的罪咎感。因爲他發現,他雖然嘗試做好,卻常常「肉體卻軟弱了」。他越努力,反而發現他越不能討神的喜歡(v.8)。原因是「我」又活過來了,(第七章「我」一共用了37次之多)。不站在「基督裡的結果就飽受律法在良心裡的定罪。保羅的轉機在於他回到在基督裡的地位,他宣告, 「如今那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 弟兄姐妹,「在基督裡」不能只是一種神學,敎義或口號,不能只是我們客觀的地位。「在基督裡」要變成我們眞實生活,不然我們還要落在失敗的裡面。正如光是談論方舟甚至建造方舟還是不能拯救挪亞,除非他和一家人都「住」進方舟,他們才能得救。這個方舟正是預表基督。我們不只要進方舟,還要住(abide)在方舟裡面。詩歌說, 「住在主裡面,軟弱變剛强,常與主交通生命呑死亡; 住在主裡面,罪惡無權勢,常與主交通自己必消逝。」 這是何等的福氣,哦主啊,開我的眼睛,讓我知道這正是我杯中的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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