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0 | 雅各書二:18-二:26
禱讀: 雅二18-26
經文內容-
雅各書2:18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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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書2:19
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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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書2:20
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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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書2:21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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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書2:22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着行為才得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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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書2:23
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 神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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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書2:24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着行為,不是單因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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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書2:25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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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書2:26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信心與行為並行
雅各在此處,特別引用舊約的人物,亞伯拉罕與喇合,來見證真實的信心必然伴隨著信心的行動。雖然他的「因行為稱義」的說法與保羅「因信稱義」的說法有異,但仔細去讀就知道二者並不違背,人當然不能因自己的好行為與持守宗教儀文,得以在上帝面前站立得住,但是一旦憑信心領受救恩之後,若不能活出信心的行為,就會淪為「死的」信心。
一、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
在這段經文中,雅各一共三次提到「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17,20,26),可見這是雅各本段的主旨。他指出,信心是看不見的,因此當一個人宣稱他有信心時,他必須「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他要如何證明他的信心呢?雅各的答案是「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在此雅各提到一個頗具疑問的議題,就是「鬼魔也信」,什麼意思呢?我們如果回溯到福音書,我們會看到耶穌趕鬼時,有鬼叫喊說「神的兒子,我們與你有甚麼相干?時候還沒有到,你就上這裏來叫我們受苦嗎?」( 太八29) 當保羅在腓立比時,也有一個被鬼附的女人喊著說「這些人是至高神的僕人,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 徒十六17) 這都顯出鬼魔可以認出上帝之子,也認出上帝的工作,但「卻是戰驚」意思是它們無法因此得救,也與上帝的工作無關。這不是出於信心的承認,而人們也可能作出絲毫不出於信心的承認。
二、亞伯拉罕因行為稱義
於是,雅各舉出例證,第一個例證是信心之父亞伯拉罕,他也是保羅用以討論「因信稱義」的例證,只是兩者從不同的角度來談。雅各舉出亞伯拉罕因著信心而有的行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如果亞伯拉罕只稱自己信任上帝,卻不肯獻上,那麼他的信心就沒有通過考驗,算不得信心,因此雅各說他是「因行為稱義」。雅各解釋說「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信與行是一體的兩面,這並不會影響「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的說法,反而是因他的行動,證明了他真實的信心。
三、喇合因行為稱義
另外一個例證是喇合,這位在約書亞攻打耶利哥時的妓女,「妓女喇合因著信,曾和和平平地接待探子,就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 來十一31) 喇合願意接受以色列人的上帝,是真實唯一的上帝,這是她的信心,但是她也用接待並放了探子的行動,來證明了她的信心。雅各說,她「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
默想
我的信心是否是虛浮的信心?我是否因信接受耶穌白白的救恩之後,能積極的活出信仰的生活?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你白白作成救恩,我到你面前一無可誇,只能憑信心領受救恩。幫助我在救恩的大能中更新改變,活出真理,見證我的信心。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