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30 | 約翰福音一:6-一:8

禱讀: 約6-7、15

經文內容
  • 約翰福音1:6

    有一個人,是從 神那裏差來的,名叫約翰。

  • 約翰福音1:7

    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

  • 約翰福音1:8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

為要作見證

施洗約翰是耶穌來時的先鋒,被稱為曠野的聲音。他為主耶穌作見證,宣告主耶穌基督這位彌賽亞的來到。 一、為誰作見證 聖經講到見證時,嚴格地說,是需要親眼看見的、聽過的,最好是親身經歷過的。比如說一個人經歷到神的醫治,信心就會被挑旺起來,這個見證不只是頭腦的思想,它是客觀的事實加上主觀的經歷。同時,如果這個見證要具備法律上的效用,需要至少兩個人同時作見證。 在約翰福音中的見證,不是用來見證自己,是透過親身所經歷的,見證那在人的身上作工,救贖人的那一位。經文說:「約翰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雖然在當時施洗約翰的影響力很大,他卻不為自己作見證,堅持是為那光來作見證:「我不是光,只有主耶穌基督才是光。」 到了15 節的時候,約翰又喊著說:「這就是我曾說:『那在我以後來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來在我以前。』」從肉身的角度來講,施洗約翰比耶穌年齡大一些,但是他卻見證,耶穌比他還先來,比他先存在,因為「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這個世界還沒有創造,耶穌就已經存在,並且有神的時候就有耶穌。施洗約翰見證耶穌是神,這是他的見證最重要的一點。 二、為什麼要作見證 因為耶穌是神,除祂以外別無拯救,所以我們為耶穌作見證,除了見證祂如何在你我身上作工,見證祂有多好,多麼有能力、有慈愛、有憐憫之外,我們的見證最後一定要把人帶到耶穌面前。主耶穌來到地上,不只是醫治、釋放,不只是祝福事業發達,這些靠著人的努力和本領,是有可能做到一些,但是只有一位可以拯救你我,把我們從罪裡面拯救出來,把我們從黑暗裡面拯救出來。只有一位有這能力,這位是誰?就是耶穌基督。若要人明白恩典、明白神的愛,一定要先明白你我都是罪人。當我們知道自己是一個罪人,不能夠救自己,也沒有一個人可以救我們,世界這麼多的假神都不能夠救我們。如此,我們才能夠見證,只有一位:耶穌基督是我們唯一的救主! 三、唯有耶穌 千萬不要忘記,為主作見證,有一樣是不可少的,我們要見證是祂拯救了我,是祂改變了我的生命,是祂叫我從黑暗進到光明,從罪惡進到永生!世界上沒有人能夠做到這件事情,沒有任何的靈,或所謂的神可以做到這件事情,除了主耶穌基督!
默想

我們要見證耶穌基督是唯一能拯救、改變我們生命的主!

回應

主啊!我獻上我的感謝和讚美!是祢改變了我們的生命,把我們從汙泥糞堆中提拔出來,祢把我們從死亡裡面拯救出來,祢把我們從靈裡面的沉淪拯救出來!主啊!今天我成為何許人,能夠服事祢,都是祢的恩典!感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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