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4 | 約翰福音一:29-一:34
禱讀: 約一29-30
經文內容-
約翰福音1:29
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裏,就說:「看哪, 神的羔羊,除去(或譯:背負)世人罪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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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30
這就是我曾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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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31
我先前不認識他,如今我來用水施洗,為要叫他顯明給以色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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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32
約翰又作見證說:「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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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33
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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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34
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 神的兒子。」
除去世人罪孽的
「次日」這個字並非確切地在講時間,倒是提出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就是施洗約翰不斷地見證主耶穌基督。耶穌是除去世人罪孽的羔羊,祂是彌賽亞,祂是三位一體的神子。
一、羔羊除罪
羔羊在舊約聖經中很重要,且為大家熟悉。逾越節要獻羔羊,吃羔羊肉,象徵這羔羊擔當了我們的罪。神對於人犯罪後審判的結果,因羔羊所付的代價,神讓它過去。不是神以有罪當成無罪,是因為這個罪的代價已經付清了。
但是我們還會犯罪,甚至有時候連自己犯罪了都不清楚,所以大祭司每年都要獻贖罪祭,包括祭司亞倫都要為自己來贖罪。律法本是要幫助我們進到神的祝福裡,但我們做不到時,反而成為被神審判的一個根據,成為我們良心的一個指標,甚至被撒但魔鬼利用。然而神知道人做不來,就是想做也做不來,所以,神需要給人一個新的生命,讓人做得來。
二、對付罪性
聖經說我們都是罪人,並不是因為犯了罪才叫罪人,而是因為我們是罪人,所以才會犯罪。但聖經所說的罪人,不只是他外面顯明的罪行而已,神更要處理的是人裡面的犯罪傾向,這叫作「罪性」。
神知道人原是做不來,因此需要給人一個新的生命。這個新生命,是渴慕有神同在的生命,因為只有神在我們裡面,才能夠幫助我們不犯罪。外面的罪行有羔羊付了代價被贖了,但裡面犯罪的傾向,卻常常還在,舊人還在我們裡面,我們需要新的生命才能剛強起來,否則我們是很危險的,一有機會就犯罪。羔羊把我們裡面那個罪性包袱,從我們身上挪開。
三、改變生命的神
當你傳福音的時候,你一定要傳這位神是拯救的神!人類都需要拯救,因為沒有人能夠改變一個罪人的生命,只有主耶穌基督可以。施洗約翰醒悟過來,原來神來是要改變人的生命,如果神不能在每個信靠祂的人的身上掌權,祂就不可能在這個世界作王。施洗約翰為很多人施洗,就是在傳達,拯救來到地上,但如果人不悔改,這個拯救是不會發生作用。
默想
這個世界的改變是從你、從我開始,神先恢復在我們生命裡面掌權,以至於當我們照著神的心意去做,自然會帶出權柄能力。神要轉化這個世界,但可能是透過這些已經被轉化的人──你、我來轉化。
回應
求主恩待我們,讓我們真是認識這位神的羔羊,祢不僅擔當了我們的罪債,而且挪開我們罪的包袱,我們不僅作一個基督徒,不僅罪得赦免,也開始有能力不再犯罪,這是非常非常寶貴的,求主來恩待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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