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3 | 約翰福音二:18-二:22
禱讀: 約二19、21
經文內容-
約翰福音2:18
因此猶太人問他說:「你既做這些事,還顯甚麼神蹟給我們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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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2:19
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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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2:20
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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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2:21
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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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2:22
所以到他從死裏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
祂的死與復活
猶太人認為最大的神蹟,就是有權柄醫病趕鬼,或是做超自然的事情,但對耶穌來講,神的羔羊是要除去世人的罪,祂來是要人的罪得赦免。神的救恩叫我們這罪人罪得赦免,並且能夠帶著一個屬天的生命,不再活在罪的底下。
當耶穌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沒有人聽懂祂在講什麼,這是希律王所建的殿,建了四十幾年,耶穌卻說三天之內建立起來。在主耶穌一生當中,祂行神蹟奇事,安慰很多的人,但是最關鍵的事情,就是祂的死跟祂的復活。
一、祂的死與復活
耶穌講這句話,是以祂的身體為殿,不要說當時的宗教家聽不懂,門徒也聽不懂。直到耶穌復活以後,門徒們才想起聖經的話,於是他們就信了。這個「信了」很重要,是信了主耶穌的應許──我的死會擔當你們的罪債,我的復活為叫你們稱義。主耶穌一生不知道行了多少神蹟奇事,做了很多顯明神榮耀的事情,證明神的權柄在祂身上,也證明祂所做一切都是為神,但只有「死與復活」這件事情,不僅是顯出神的榮耀、神的大能,這件事更是完成了神的心意。
我們喜歡用神蹟奇事來榮耀神,但是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哪有什麼榮耀?連看守的士兵、強盜都說:「祢既是神的兒子,這時候應該是神蹟奇事發生的時候,是最好榮耀神的時候啊。」但耶穌沒有下來,祂在十字架上還是在做神的事,還是在完成神的旨意,所以祂掛在十字架上最後一句話:「父啊!赦免他們。」赦罪是祂來的一個重要目的,叫人可以在神面前罪得赦免,這是神要祂來到地上的旨意。
二、完成祂的旨意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見證這位神如何幫助你、醫治你、釋放你,這很好;但是不要忘記,這位神來到地上取了肉身的樣式,是要幫助我們解決我們的罪。你是否見證神是赦罪的神,因著祂赦罪的工作,把能夠不犯罪的生命,已經放在我們裡面了──神與人同在!今天基督在你我裡面,你我的見證沒有別的,就是見證這位有權柄赦罪,並與我們同在的神。
三、神與我們同在
主耶穌親身來到地上證明:「神與人同在!」因此,今天神的靈在我們裡面,就是要證明神與我們同在。保羅也見證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如今活著的不再是我,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默想
主耶穌的死擔當我們的罪債,祂的復活為叫我們稱義。
回應
主,我們為這樣的恩典,獻上我們的感謝和讚美,為祢赦罪的恩典,拯救我們、改變我們生命的恩典,我們獻上我們的感謝和讚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