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4 | 約翰福音六:35-六:40
禱讀: 約六 40
經文內容-
約翰福音6:35
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裏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
-
約翰福音6:36
只是我對你們說過,你們已經看見我,還是不信。
-
約翰福音6:37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裏來;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
-
約翰福音6:38
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
-
約翰福音6:39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
-
約翰福音6:40
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生命與救恩
一、生命的糧
主耶穌來到地上,藉著祂所成就的,顯明祂是神,而人因為相信祂所做的,得以進到永恆、永生裡面,這是耶穌到地上最主要的目的。祂賜我們生命,祂關心我們的生命,主耶穌是真糧,就是生命的糧,這生命的糧是神要給我們的,這生命的糧就是主耶穌基督。
若我們看重這生命的糧,我們就需要不斷地委身,不只是追求多一點的知識,或是經歷,而是對主的委身越來越增加,委身到一個程度,主的生命就是我們的生命,祂喜歡的就是我們喜歡的,祂厭倦的也是我們所厭倦的。
二、因信而得救恩
這段經文有一個爭議性的神學觀念:「一次得救是否永遠得救?」前華神院長林道亮牧師談到這個觀念時說,一次得救當然是永遠得救,不過他補充一句話:「也不是!」林院長講得非常好:「Yes and No」。從神的角度來講,是Yes,從人自己的經歷來講,是Not necessary 或是不一定。
耶穌說:「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就單單這麼一句話,表明神的心意:「一個人只要來到主面前,他就會得救。」保羅說:因信以至於信,我們因信得以稱義。然而稱義在我們身上,得救在我們身上,是跟我們的信心有關。剛開始信耶穌,是因為信;這些年在救恩裡面也是因為信,直到有一天只剩最後一口氣,還是說當跑的路已經跑完,該打的仗也打完,仍然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信。
從這個角度來講,我們願意來到神面前,不停地來到神面前;每一分鐘每一秒鐘,都委身在主裡面,就是一個永遠得救的人。我們必須帶著委身的信心來到主面前,就必永遠得救!
三、救恩的計劃
在救恩裡,我們的生命得贖和生命改變,比生活的改善更重要。但在生命的改變當中,必須是自己願意放下老我的生命。生命的糧不是我們的才幹,或者我們的經驗,生命的糧就是我們的生命要被改變,並且改變到一個程度,生命要像主耶穌基督的生命。這樣的生命是存到永遠的生命,並且帶出生活、身體的改變。救恩使我們的生命得贖,但是身體需要等到主來的時候,已經死的要從死裡復活,活在世上的要更新變化。
前面說過,得救是因為信心,這個信心的動機若是對的,態度是對的,便可以保證永遠得救。但生命若沒有委身在主的手中,主不會保證會活在救恩裡。耶穌告訴我們:「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這邊所說的「見子」,是真正認識耶穌的人,信祂就得永生。不是見神蹟,是見到子。意思說跟神有一個很真實的、很絕對的關係,不僅是委身,是一個真實的委身,是一個絕對的委身,這樣的信心,在神的手中永遠不會失落,可以得永生,並且末日要復活。
默想
求神幫助我們,在耶穌基督裡,有一個真實委身的信心。
回應
主啊,祢是生命的糧,祢說:看見人子而信的就會得永生,讓我們來到祢面前每次都能夠遇見祢,成為祢手中好用的器皿,來榮耀祢的名。
靈修搜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