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31 | 約翰福音九:1-九:12
禱讀: 約九 3-5
經文內容-
約翰福音9:1
耶穌過去的時候,看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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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9:2
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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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9:3
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 神的作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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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9:4
趁着白日,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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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9:5
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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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9:6
耶穌說了這話,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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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9:7
對他說:「你往西羅亞池子裏去洗。」(西羅亞翻出來就是「奉差遣」。) 他去一洗,回頭就看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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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9:8
他的鄰舍和那素常見他是討飯的,就說:「這不是那從前坐着討飯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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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9:9
有人說:「是他」;又有人說:「不是,卻是像他。」他自己說:「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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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9:10
他們對他說:「你的眼睛是怎麼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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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9:11
他回答說:「有一個人,名叫耶穌,他和泥抹我的眼睛,對我說:『你往西羅亞池子去洗。』我去一洗,就看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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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9:12
他們說:「那個人在哪裏?」他說:「我不知道。」
用愛活出真理
一、瞎眼的推論
一個瞎眼的,如果是後天瞎的,就知道瞎眼的原因:可能是傳染病、可能是意外。但這人卻是天生就瞎的,為什麼別的孩子生出來沒有瞎眼,就只有他瞎眼?於是這些人推論,一定是他父母把什麼怪病傳染給他,不然是在媽媽肚子裡面,就有什麼原因使他瞎掉,那麼他父母是否犯了什麼罪,延禍於下代?
從舊約的觀念來講,人都在罪的咒詛裡,以至於人人都有一死,而人犯罪,神會追討到兩、三代。從這個角度來講,必定是瞎子的父母做了什麼,影響到孩子。但主耶穌說:不是這個人犯罪,也不是他父母犯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
耶穌的回答,聽起來有些矛盾:難道是神故意讓那人犯罪,讓他瞎眼這麼久,是為了給耶穌一個機會,好顯出祂有多麼大的醫治能力嗎?神的能力,只是藉著一個軟弱的人顯出來,而不在意他的軟弱、他的痛苦嗎?
二、生命的答案
這些人推論:天生就瞎眼,應該是在媽媽肚子裡面就犯了罪。如果是這樣的話,他犯的是什麼罪?若是爸爸犯的罪,他犯的是什麼罪?他們似乎是想要精準地解決問題,其實是要挑戰主耶穌。
這些人名義上是要找出答案,但基本上是拿一個不能夠解決的問題,成為討論的一個焦點。而神給的答案,是跟生命有關,跟永恆有關,更是跟活在神的旨意裡面有關,是跟神的命定和呼召有關;如果一生追求的是這個方向,人生就再沒有比這個更豐富、更美。
三、愛心說誠實話
我們的信仰不只是知識而已,更是要進到主的話裡,其實更要緊的是讓主進到你裡面。如果一個人跟神的關係只是在知識上,在神學或是邏輯上,而不能夠感受到神的愛和神的憐憫,基本上是很難憐憫別人。
真理不是硬綁綁的,需要有恩典,因為行真理會帶出蒙福,也應該要成為別人的祝福。所以保羅在以弗所書說:「用愛心說誠實話。」要我們活出真理,也要同時活出愛。換句話說,真理跟愛是雙胞胎,不能夠分開。沒有愛心講真理,講的話會非常嚴厲,帶著指責,甚至批評論斷,還以為都是對的,是為對方好。
有人會說,我就是這麼直!於是拿起機關槍就掃。我們當然應該表達真理,不過同時一定要問:我們裡面有足夠的真理外,是否有足夠的愛可以跟這個真理放在一起?
這就是主耶穌的生命:有真理也有愛,是神的兒女要學習、要得著,要活出來的生命。用愛心來說誠實話,不只是說話,也是處理事情的原則,出於真理的同時,需要有足夠的愛。因此耶穌接著說:「趁著白日,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對主耶穌而言,不要花時間追究責任,是要趕緊把真理活出來的時候了。
默想
我們的信仰是否─進到主的話裡、讓主進到你裡面、並且能夠感受到神的愛和神的憐憫?
回應
主啊,祢常在我們裡面,也讓我們成為光,能夠幫助環境中那些瞎眼的人認識祢,並且能夠回到祢的面前來,榮耀祢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