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0 | 利未記七:11-七:21
禱讀: 利七11~18
經文內容-
利未記7:11
「人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乃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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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7:12
他若為感謝獻上,就要用調油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並用油調勻細麵做的餅,與感謝祭一同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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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7:13
要用有酵的餅和為感謝獻的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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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7:14
從各樣的供物中,他要把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是要歸給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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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7:15
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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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7:16
若所獻的是為還願,或是甘心獻的,必在獻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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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7:17
但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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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7:18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這祭必不蒙悅納,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反為可憎嫌的,吃這祭肉的,就必擔當他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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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7:19
「挨了污穢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燒。至於平安祭的肉,凡潔淨的人都要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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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7:20
只是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潔淨而吃了,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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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7:21
有人摸了甚麼不潔淨的物,或是人的不潔淨,或是不潔淨的牲畜,或是不潔可憎之物,吃了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為感謝還願甘心的平安祭
默想
我是否是一個懂得感恩的人,常常禱告,不住謝恩?我是否謹慎許願,並在還願時,以實際的奉獻來表達還願之心?我是否也不為什麼,單單甘心獻上,只因愛我的主,也願意幫助需要的人?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讓我們與你的平安有份,我們可以與你同坐席,享受你的豐盛與恩典,幫助我是一個感恩的人,常常數算你的恩典,也常常向你獻上感恩,以財物尊榮你,也以財物濟助有需要的人,「不但補聖徒的缺乏,而且叫許多人越發感謝神」,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