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0 | 利未記七:11-七:21

禱讀: 利七11~18

經文內容
  • 利未記7:11

    「人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乃是這樣:

  • 利未記7:12

    他若為感謝獻上,就要用調油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並用油調勻細麵做的餅,與感謝祭一同獻上。

  • 利未記7:13

    要用有酵的餅和為感謝獻的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上。

  • 利未記7:14

    從各樣的供物中,他要把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是要歸給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

  • 利未記7:15

    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

  • 利未記7:16

    若所獻的是為還願,或是甘心獻的,必在獻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

  • 利未記7:17

    但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

  • 利未記7:18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這祭必不蒙悅納,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反為可憎嫌的,吃這祭肉的,就必擔當他的罪孽。

  • 利未記7:19

    「挨了污穢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燒。至於平安祭的肉,凡潔淨的人都要吃;

  • 利未記7:20

    只是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潔淨而吃了,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 利未記7:21

    有人摸了甚麼不潔淨的物,或是人的不潔淨,或是不潔淨的牲畜,或是不潔可憎之物,吃了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為感謝還願甘心的平安祭

本段繼續談到在「平安祭」中,祭司得的份與獻祭者如何食用祭物,表明與上帝和好並同席吃飯。 一、若為感謝獻上 在本禱讀本的第六天,已經介紹過「平安祭」的種類,包括為「感謝」、「還願」與「甘心」而獻。 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可以以「無酵餅」獻上,也可以「牛羊」獻上。獻「無酵餅」時,可以以「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所謂的「舉祭」就是在祭壇前舉起來代表獻祭,之後將它歸「祭司」食用。而獻「牛羊」時,獻祭者就要「在獻的日子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免得祭肉不潔。 二、若為還願甘心獻上 為「還願」和「甘心」而獻的「平安祭」則較為寬容。「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但到了第三天要用火將剩下的肉焚燒,免得不潔。聖經中許多關於許願還願的教導,都是叫人謹慎許願「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 也不可在祭司面前說是錯許了。為何使神因你的聲音發怒,敗壞你手所作的呢?」(傳五5~ 6)撒母耳的母親許願若生了兒子就將他獻上歸上帝使用,她不但來獻還願祭,而且真的將撒母耳帶到會幕獻於上帝。 三、凡潔淨的人吃祭肉 獻「平安祭」的人不但要謹慎自己的許願還願,也要謹慎的食用祭肉,免得獻祭不但不得上帝喜悅,反倒被「剪除」。因此前來吃祭肉時,必須是「凡潔淨的人」才可吃,至於潔淨之禮自有它的一套標準。例如「摸了甚麼不潔淨的物,或是人的不潔淨,或是不潔淨的牲畜,或是不潔可憎之物」都不可吃祭肉,而祭肉本身若「挨了污穢物」的也不可吃。看似繁文縟節,其實就是要人在獻祭時,不能輕忽,要以敬謹的心來獻祭。 因為「平安祭」無關乎罪,乃在於感恩或還願,因此獻祭者的心態更加重要。今天來到主面前「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 十三15~16)我們可以真誠的以口獻上感恩,也可以以實際的奉獻行動來濟助其他有需要的人,來表達我們的感恩。
默想

我是否是一個懂得感恩的人,常常禱告,不住謝恩?我是否謹慎許願,並在還願時,以實際的奉獻來表達還願之心?我是否也不為什麼,單單甘心獻上,只因愛我的主,也願意幫助需要的人?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讓我們與你的平安有份,我們可以與你同坐席,享受你的豐盛與恩典,幫助我是一個感恩的人,常常數算你的恩典,也常常向你獻上感恩,以財物尊榮你,也以財物濟助有需要的人,「不但補聖徒的缺乏,而且叫許多人越發感謝神」,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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