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8 | 利未記二十一:16-二十一:24
禱讀: 利二一16~24
經文內容-
利未記21:16
耶和華對摩西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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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1:17
「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 神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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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1:18
因為凡有殘疾的,無論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體有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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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1:19
折腳折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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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1:20
駝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長癬的、長疥的,或是損壞腎子的,都不可近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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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1:21
祭司亞倫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 神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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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1:22
神的食物,無論是聖的,至聖的,他都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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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1:23
但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就近壇前;因為他有殘疾,免得褻瀆我的聖所。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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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1:24
於是,摩西曉諭亞倫和亞倫的子孫,並以色列眾人。
有殘疾的不得為祭司
本段論到祭司必須身體「沒有殘疾」,這是預表基督大祭司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的大祭司(來七26)。
一、有殘疾的不可進前來獻祭
一方面,因為祭司預表基督的無瑕疵,因此「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祭。下面表列了這些殘疾「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體有餘的、折腳折手的、駝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長癬的、長疥的,或是損壞腎子的」,都不可近前來獻祭。另一方面也是這些人身體上的不方便,可能也無法盡祭司的職份。
二、有殘疾的可以食用聖物
但是,這些人卻沒有被排斥在祭司家族之外,因為他們可以與祭司一樣,食用「上帝的食物」,就是獻祭中特別留給祭司的份。上帝非但沒有看輕這些殘疾者,同時讓他們可以同樣享用上帝給祭司的產業。
三、有殘疾的不可進入幔子
只是他不能服事祭壇「不可就近壇前」,也不能服事聖所,「不可進到幔子前」。然而,這些人卻是上帝最為眷顧的人,因為彌賽亞來臨的記號就是「瞎子的眼必睜開;聾子的耳必開通。…瘸子必跳躍像鹿;啞吧的舌頭必能歌唱。」(賽三五5)
現代生活中,許多殘障人士滿有恩賜與創意,以各樣的方式來服事上帝,我們不當輕看他們。
芬妮克羅斯比(Frances Jane Crosby, 1820-1925)一生失明,卻創作了八千多首聖詩,其中「安穩在耶穌手中」、「有福的確據」、「求主使我近十架」、「救贖主一路引導我」等帶領百萬人歸主。高齡百歲才被主接去的她,墓碑上刻著一句話「她作了她所能夠作的。」
默想
我是否預備自己,將最好的一切獻與主,好叫祂在我身上得著當得的榮耀?我是否充分享受基督為教會預備的一切豐盛?
回應
親愛的主:你說「因為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林後八12)幫助我不再擔心自己「所無的」,乃將自己「所有的」獻給主,供祂使用。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