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31 | 約翰福音十:30-十:39

禱讀: 約十30、37-38

經文內容
  • 約翰福音10:30

    我與父原為一。」

  • 約翰福音10:31

    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他。

  • 約翰福音10:32

    耶穌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

  • 約翰福音10:33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 神。」

  • 約翰福音10:34

    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着『我曾說你們是神』嗎?

  • 約翰福音10:35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 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

  • 約翰福音10:36

    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 神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

  • 約翰福音10:37

    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

  • 約翰福音10:38

    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裏面,我也在父裏面。」

  • 約翰福音10:39

    他們又要拿他,他卻逃出他們的手走了。

我與父原為一

一、我與父原為一 我與父原為一,意思是耶穌與父神的神性是相同的,思想是相同的,並且祂們的作為帶出來的結果,從救恩的角度來講也是相同的。祂們都是神,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以至於在思想事情,作計劃的時候,祂們的想法是一模一樣,聖父透過聖子來做。 猶太人的領袖,聽到耶穌說祂與父原為一,氣憤地要用石頭來打祂。對他們而言,耶穌頂多是個先知或者教師,怎麼可以自稱是神? 耶穌說我若講錯,你們可以來批評我,或是我做錯了,你可以指出來,但做這麼多的工作,這麼多的神蹟,哪一樣是錯的?耶穌告訴他們,我是用我所說的、所做的,證明我是從神來的。 然而人心是何等的剛硬,就算有對的證據,還是聽不進去,因為心中已經有個不能搖動的思想,因此完全聽不進去耶穌所說的話。 虛心是進到恩典的門,若是心中有個堅固的營壘,或是固定的思想,不打破是進不去的。 二、解開矛盾 這個矛盾在約翰福音一開始,就一直存在在這些不信的人身上,神所做的跟神的本身,應該不會矛盾,但一有成見就成了一個矛盾。面對這樣的矛盾,耶穌用詩篇八十二篇第6 節回答他們。 用經文作論點,是當時拉比討論事情的方式,意見不同時,就要引用聖經的話。他們就是抓住舊約,比如說要守安息日,不能夠妄稱耶和華的名,根據舊約,耶穌是僭越的,而且褻瀆了神的名。 這些猶太人的領袖,看重的是摩西五經,耶穌是看到整個舊約。詩篇八十二篇6 節:「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我們不能夠只用這節經文來解釋耶穌要講的事,我們要看八十二篇整篇。 在詩篇八十二篇中,神是最高的審判官,祂同時也興起一些領袖,給他們權柄,作審判的工作,如當時的君王、審判官等。這些被授權的領袖,雖有權柄,但他們所作的判決,一定要照神的方法和原則,因為神是最高的。但這些領袖不是照著神的公義來作審判,而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因此詩篇八十二篇要對他們提醒警告。 三、神的授權 不過就算領袖因為人的不足或軟弱,沒有百分之百照著神的原則去做,甚至背叛了神。但從神的權柄跟能力來講,既然他有這個位分,縱然做的不完全,神卻仍說:你還是一個領袖,因為是我授權給你。甚至用到第6 節那句話:「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就是說,這些領袖就是神。所以領袖是神授權來執行神的工作,既獲授權就是要照神的原則,靠著神的大能,來完成神審判的工作。 耶穌用拉比辯論的方式,來回應這些人的質問。神的話真的好像兩刃的利劍,可以辨明什麼是屬血氣的,什麼是屬於真理的。我們要跟耶穌,因為祂與父原為一,祂就是神,祂賜永生,並保證我們不會失去永生。
默想

領袖是神授權來執行神的工作,既獲授權就是要照神的原則,靠著神的大能,來完成神審判的工作。

回應

主啊,讓我們帶著渴慕尋求的心,謙卑等候的心,在祢的話語裡面,把我們的老我、自以為是和成見挪開,好叫祢的話語就成為我們的生命和力量。求祢顯明祢的同在,好叫我們所做的一切,都能夠榮耀祢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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