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出神的愛
一、公義的父
這段經文耶穌稱神為「公義的父」,公義就是「對」的意思,在神的身上,那個對是絕對、沒有妥協的對。神的公義是完全的對,並且永不改變,存到永遠。
祂的心意永遠是要我們恢復起初祂創造時,那個對的人;又因為我們是兒子的身分,所以我們還要對的完全,好像天父一樣完全。這個對是不改變的,而且是越來越對,永遠是最高的,不需要修改、不會消失的對。
神期待我們是完全的對,是永遠不改變的對,所以主耶穌為你我禱告,要我們不斷地看見祂的榮耀,因為「對」是從「認識」神而來。「世人未曾認識你,我卻認識你,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來。」我們相信神差耶穌來拯救,也相信因信主耶穌,我們可以得著救恩、與神和好、有神賜予的生命、有權柄成為神的兒女。這樣的相信不是頭腦的相信,這個相信帶出了對神的認識,是因經歷而有的認識,是非常具體,甚至是主觀的。
二、活出神的愛
「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神的名代表神自己、祂的神性、祂的作為、祂是聖潔公義等。神許多的神性和帶出來的工作,人是可以效法的,也有能力做到某種程度,因人是按著神的形像,照神的個性造的,以至於能夠明白神的事,所以理當做神交待的事情。
但有一樣東西只有神才有,就是神的神性當中的「愛」。人無法活出神的愛,若要把神的愛從人的身上給出去,就需要主耶穌在他裡面,只有這位愛的根基、愛的源頭住在我們裡面,才能夠把神的愛活出來,把神的愛流出來。
我們需要這位愛的源頭。能力如果沒有愛作為動機的話,這個能力是兇悍,甚至殘暴的;如果有真理,但是卻沒有愛,這個真理會責備人到一個程度,把人給逼死的;相反的,有愛卻沒有真理,這個愛亦是假的。
神就是愛,祂裡面有公義,所以聖經不斷強調:因著祂的公義,祂一定審判,因為出於祂的愛、祂的憐憫,祂一定會赦罪。
三、住在你裡面
我們能夠愛只有一個原因,是因為愛的源頭已經住在我們的裡面,這就是耶穌所說:「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裡面,我也在他們裡面。」
我們要追求更多認識耶穌,就是祂在我的裡面,我在祂的裡面。當我們有了耶穌,所需要的都不會缺乏,因為父怎樣榮耀子,父就怎麼負耶穌的責任;當我在基督裡,我的服事祂會為我負責,因為我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來服事。主就是真理,所以我知道我應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並且知道我能夠有能力做,也是因為聖靈幫助我,使我更多地經歷這位主。
這位主住在我們的裡面,我們才能夠比以前有更多的愛、包容、接納和忍耐。這是大祭司的禱告,是主耶穌基督為祂的門徒的禱告,這也是主耶穌對信祂之人的一個確據:我會住在你的裡面。
默想
我們能夠愛只有一個原因,是因為愛的源頭已經住在我們的裡面。
回應
主啊!讓我們緊緊的跟從祢,讓我們在祢的裡面,祢也在我們的裡面;在祢的裡面我們支取祢一切的能力、智慧、祢那愛的生命,以至於我們在地上的日子,能夠活出討神喜悅的生活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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