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4 | 約翰福音十八:38-十九:16

禱讀: 約十八38

經文內容
  • 約翰福音18:38

    彼拉多說:「真理是甚麼呢?」說了這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裏,對他們說:「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

  • 約翰福音18:39

    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嗎?」

  • 約翰福音18:40

    他們又喊着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

  • 約翰福音19:1

    當下彼拉多將耶穌鞭打了。

  • 約翰福音19:2

    兵丁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他頭上,給他穿上紫袍,

  • 約翰福音19:3

    又挨近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他們就用手掌打他。

  • 約翰福音19:4

    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我帶他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

  • 約翰福音19:5

    耶穌出來,戴着荊棘冠冕,穿着紫袍。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看這個人!」

  • 約翰福音19:6

    祭司長和差役看見他,就喊着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彼拉多說:「你們自己把他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

  • 約翰福音19:7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 神的兒子。」

  • 約翰福音19:8

    彼拉多聽見這話,越發害怕,

  • 約翰福音19:9

    又進衙門,對耶穌說:「你是哪裏來的?」耶穌卻不回答。

  • 約翰福音19:10

    彼拉多說:「你不對我說話嗎?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

  • 約翰福音19:11

    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 約翰福音19:12

    從此,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無奈猶太人喊着說:「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凱撒的忠臣(原文是朋友)。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凱撒了。」

  • 約翰福音19:13

    彼拉多聽見這話,就帶耶穌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鋪華石處」,希伯來話叫厄巴大,就在那裏坐堂。

  • 約翰福音19:14

    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有午正。彼拉多對猶太人說:「看哪,這是你們的王!」

  • 約翰福音19:15

    他們喊着說:「除掉他!除掉他!釘他在十字架上!」彼拉多說:「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嗎?」祭司長回答說:「除了凱撒,我們沒有王。」

  • 約翰福音19:16

    於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

真理是什麼呢?

一、叫人得益         當主耶穌說到:「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彼拉多聽了就說:「真理是什麼呢?」這句話世人都在問,那彼拉多真的是要知道真理嗎?         到底這句話是表明他真誠地想知道呢?還是這句話只是譏笑的話;從譏笑的角度來看,他是反對真理嗎?不,他不是反對真理,但是他的真理跟別人的真理不一樣,他的真理是建立在什麼是對他有益處的。         所以你會發現一件事情,整個世界的觀念跟神的屬靈觀念是很不一樣的,神的真理如果能夠施行的話是藉著權柄,當這個真理藉著神的權柄彰顯的時候,是要叫人得好處;但是世人的情況呢?世人嘴裡還是會講真理,但是真理藉著權柄施行,則是要叫自己得好處。 二、知易行難         當彼拉多說完這句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裡,他說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從這個角度來講,彼拉多算不錯了,他沒有一個預設的立場,就是一定要把耶穌害死,所以他比較客觀,他真看不出主耶穌有任何犯罪的事情。         耶穌是沒有罪,彼拉多自己說的,但是他卻沒有使用神給他的權柄,去執行這個真理;他有權柄應該行出真理來,但他卻沒有,因為他發現用權柄行出真理來,對他沒有什麼益處,而且這群猶太人還會起鬨,指控耶穌是王。         如果彼拉多聽見了耶穌是王,知道有人造反,雖然這是假的控告,但他都不處理的話,將無法向羅馬的凱撒交待。我們看見「知道真理是一回事,能不能夠藉著這個機會或權柄行出真理又是另一回事」,彼拉多沒有盡到這個責任,因為對他而言,凡事都是以利害來作衡量。 三、懂得分辨         單單在這件事情上彼拉多知道真理,他知道耶穌是沒有罪的,他有權柄,所以他應該把真理彰顯出來,但是他沒有,為什麼?因為他考慮的是他的得失。為什麼他會這樣?因為他還是活在血氣裡面,他不是活在屬靈裡面。當然,他是外邦人,不過想想看,今天你我是一個基督徒,也會這樣嗎?該堅持沒有堅持,或是不該堅持的,我們還在那邊執著?         當我們知道真理,當我們有機會行出真理的時候,你是用血氣的方式來處理,還是用屬靈的方式來處理?血氣的方式就是從得失的角度,要得著人要得著的東西;屬靈的方式是從真理的角度,要得著神要得著的東西。當我們學會分辨,就會知道一件事情該做什麼,或不該做什麼。 四、活出真理         我以前在美國教會遇見一位長輩張明哲教授,本身是理工背景,年輕時讀聖經創世記,無法讀進去,後來改讀約翰福音,越讀神的話就越開竅,整個人的習慣也改變了,人生觀也改變了。張教授信耶穌以後,影響了整個校園團契,現在許多有名的牧師,都是被他帶起來的。         那時每個人最佩服他的是什麼?是他整個行事為人跟神的話是相稱的,換一句話說,他有真理,而且他確實可以把真理活出來,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
默想

當我們有機會行出真理的時候,是用血氣的方式,還是用屬靈的方式來處理?屬靈的方式是從真理的角度,要得著神要得著的東西!

回應

主啊,祢的陪伴讓我們明白真理,也讓我們常常活在真理的裡面,讓我們不僅知道真理,也能行出真理來。謝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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