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5 | 尼希米記五:14-五:19
禱讀: 尼五14-19
經文內容-
尼希米記5:14
自從我奉派作猶大地的省長,就是從亞達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共十二年之久,我與我弟兄都沒有吃省長的俸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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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記5:15
在我以前的省長加重百姓的擔子,每日索要糧食和酒,並銀子四十舍客勒,就是他們的僕人也轄制百姓;但我因敬畏 神不這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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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記5:16
並且我恆心修造城牆,並沒有置買田地;我的僕人也都聚集在那裏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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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記5:17
除了從四圍外邦中來的猶大人以外,有猶大平民和官長一百五十人在我席上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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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記5:18
每日預備一隻公牛,六隻肥羊,又預備些飛禽;每十日一次,多預備各樣的酒。雖然如此,我並不要省長的俸祿,因為百姓服役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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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記5:19
我的 神啊,求你記念我為這百姓所行的一切事,施恩與我。
尼希米沒有吃省長的俸祿
接下來是「尼希米」的一段自訴。在《尼希米記》中,大部分的段落,「尼希米」都是以第一人稱「我」來描述整個歸回的過程( 一- 七章;十一- 十三章),其中也包括少數段落是「尼希米」的自我表白,或是他自己向上帝的禱告。本段即其中之一。
一、 尼希米奉派作省長十二年
在此,我們看見「尼希米」從「亞達薛西王二十年」歸回開始,一直到「三十二年,共十二年之久」,他成為「猶大地的省長」,而且是「奉派」的,這可能是一開始他就向君王請求的。這使得他的官職得到保障,也使他得以長期的保護猶大百姓的權益,不受當地其他民族的欺凌。在十三章中,他曾短暫返回波斯述職,之後又回到耶路撒冷續任省長( 十三6-31)。
在這「十二年」之間,「尼希米」說「我與我弟兄都沒有吃省長的俸祿」。不但沒有吃國家的俸祿,同時他也不像以前的省長們剝奪民脂民膏「以前的省長加重百姓的擔子,每日索要糧食和酒,並銀子四十舍客勒,就是他們的僕人也轄制百姓」。「尼希米」說「我因敬畏神不這樣行」,因著他的信仰,他是一個為民求福利的領袖。
二、尼希米沒有置買田地
接著,「尼希米」說明他沒有「置買田地」。雖然他長期留在耶路撒冷,但是他沒有為自己留下產業。他的心思都放在公務「我恆心修造城牆…我的僕人也都聚集在那裡做工」。因著他的榜樣,他的團隊也一心從公。
三、尼希米每日預備筵席
一方面「尼希米」因為「百姓服役甚重」,所以他「不要省長的俸祿」。另一方面,他卻慨然招待眾人「每日預備一隻公牛,六隻肥羊,又預備些飛禽;每十日一次,多預備各樣的酒」,因為每天都有「一百五十人在我席上吃飯」。這些人包括「四圍外邦中來的猶大人」,可能就是陸續歸回的百姓;「猶大平民和官長」,可能就是來尋求他幫助或公辦的人們與官員。
這裡我們不只是看見「尼希米」的財力可觀,也看見他體恤百姓,愛護同胞的心腸。
在此他禱告說「我的神啊,求你記念我為這百姓所行的一切事,施恩與我。」他只渴望得到上帝的嘉許。
默想
我是否善用自己的位分、資源,尋求他人的利益?我是否能以身作則,帶領一個不徇私、不利己的團隊?我是否一生追求主的喜悅,可以在他面前交帳?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把我放在關鍵的位置,讓我清楚自己的腳色,善用機會與資源,建造一個價值觀合乎你國度真理的團隊,服事這個世代,成為時代的典範。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