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3 | 尼希米記十:28-十:39

禱讀: 尼十28-39

經文內容
  • 尼希米記10:28

    其餘的民、祭司、利未人、守門的、歌唱的、尼提寧,和一切離絕鄰邦居民歸服 神律法的,並他們的妻子、兒女,凡有知識能明白的,

  • 尼希米記10:29

    都隨從他們貴冑的弟兄,發咒起誓,必遵行 神藉他僕人摩西所傳的律法,謹守遵行耶和華-我們主的一切誡命、典章、律例;

  • 尼希米記10:30

    並不將我們的女兒嫁給這地的居民,也不為我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 尼希米記10:31

    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或甚麼聖日,帶了貨物或糧食來賣給我們,我們必不買。每逢第七年必不耕種,凡欠我們債的必不追討。

  • 尼希米記10:32

    我們又為自己定例,每年各人捐銀一舍客勒三分之一,為我們 神殿的使用,

  • 尼希米記10:33

    就是為陳設餅、常獻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月朔、節期所獻的與聖物,並以色列人的贖罪祭,以及我們 神殿裏一切的費用。

  • 尼希米記10:34

    我們的祭司、利未人,和百姓都掣籤,看每年是哪一族按定期將獻祭的柴奉到我們 神的殿裏,照着律法上所寫的,燒在耶和華-我們 神的壇上。

  • 尼希米記10:35

    又定每年將我們地上初熟的土產和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裏。

  • 尼希米記10:36

    又照律法上所寫的,將我們頭胎的兒子和首生的牛羊都奉到我們 神的殿,交給我們 神殿裏供職的祭司;

  • 尼希米記10:37

    並將初熟之麥子所磨的麵和舉祭、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新酒與油奉給祭司,收在我們 神殿的庫房裏,把我們地上所產的十分之一奉給利未人,因利未人在我們一切城邑的土產中當取十分之一。

  • 尼希米記10:38

    利未人取十分之一的時候,亞倫的子孫中,當有一個祭司與利未人同在。利未人也當從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們 神殿的屋子裏,收在庫房中。

  • 尼希米記10:39

    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將五穀、新酒,和油為舉祭,奉到收存聖所器皿的屋子裏,就是供職的祭司、守門的、歌唱的所住的屋子。這樣,我們就不離棄我們 神的殿。

起誓必遵行律法

除了一些具名的領袖之外,「其餘的民、祭司、利未人、守門的、歌唱的、尼提寧,和一切離絕鄰邦居民歸服神律法的」,以及「他們的妻子、兒女」。無論男女老幼「凡有知識能明白的」都「起誓必遵行神藉他僕人摩西所傳的律法」,等於全民都與上帝再次立下盟約。盟約中,除了謹守律法,他們也承諾三件事,這是當時最嚴重的三個問題:不與外邦人婚娶、不在安息日買賣、謹守十一奉獻。 一、不將兒女嫁娶這地居民 首先,是與外邦婚娶的問題,這在當時是一個一直重複的問題,從以斯拉歸回到尼希米歸回,都要面對這個問題,甚至許多祭司與貴冑都與外邦的高階家庭聯姻。此時,他們承諾「不將我們的女兒嫁給這地的居民,也不為我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免得他們因為與外邦通婚,漸漸同化於外邦文化與宗教。 二、遵守安息日 其次,是守不守安息日的問題,顯然因為與外邦人雜處,外邦人常常在安息日做生意,他們也就隨之而行,因此破壞了安息日敬拜上帝的信仰生活。現在他們承諾「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或甚麼聖日,帶了貨物或糧食來賣給我們,我們必不買」,即便外邦人來叫賣,他們也不在安息日買賣。此外,還加上安息年「每逢第七年必不耕種,凡欠我們債的必不追討」,這是徹底的遵行安息日與安息年,甚至禧年的教導。過一個倚靠上帝,彼此相顧的生活。 三、每年奉上初熟與十一 最後,是關於奉獻給上帝的原則。此處分為幾個方面: 第一方面:常獻之物,包括「每年各人捐銀一舍客勒三分之一」,這是為常獻之祭以及「神殿裡一切的費用」之用。他們也要「掣籤」,每年一族「將獻祭的柴奉到我們神的殿裡」。 第二方面:初熟之物,包括「地上初熟的土產」、「樹上初熟的果子」、「新酒與油」、「頭胎的兒子」、「首生的牛羊」。這些都是初熟之物,要「奉到我們神的殿」。 第三方面:十一之物,他們要把「地上所產的十分之一奉給利未人」,這是百姓奉給利未人的。而利未人在取十一之時,也要「從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們神殿的屋子裡」,這是為「供職的祭司、守門的、歌唱的」所預備的。這樣「我們就不離棄我們神的殿」,正如瑪拉基書所說的「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 瑪三 10)
默想

我是否在婚姻中,持守主所設立的婚姻?在生活中,謹守敬拜主的日子?在財物上,尊榮賜一切豐盛給我的主?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以聖潔的律,來保護我們,讓我們在婚姻中享受你的恩典;在敬拜中,經歷你的真實;在財富上,見證你的賜福。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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