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8 | 利未記一:14-一:17

禱讀: 利一14~17

經文內容
  • 利未記1:14

    「人奉給耶和華的供物,若以鳥為燔祭,就要獻斑鳩或是雛鴿為供物。

  • 利未記1:15

    祭司要把鳥拿到壇前,揪下頭來,把鳥燒在壇上;鳥的血要流在壇的旁邊;

  • 利未記1:16

    又要把鳥的嗉子和髒物(髒物:或譯翎毛)除掉,丟在壇的東邊倒灰的地方。

  • 利未記1:17

    要拿着鳥的兩個翅膀,把鳥撕開,只是不可撕斷;祭司要在壇上、在火的柴上焚燒。這是燔祭,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以斑鳩雛鴿為供物

本段同屬第一章「燔祭」的討論。 一、 以鳥為燔祭 前面我們看到以牛羊作為「燔祭」,現在則看到「若以鳥為燔祭」,這彼此之間的差距非常大,但我們看見的就是無論富人獻價值較高的牛羊,或窮人獻價值較低的鳥,都在上帝面前蒙悅納。因此人並不是付更高的價錢就可以得到贖罪,乃在於上帝對祭的悅納。獻鳥的人可以「斑鳩或是雛鴿為供物」,新約中當耶穌的父母在他出生滿了潔淨的日子,帶他到聖殿獻祭時,即「照主的律法上所說,或用一對斑鳩,或用兩隻雛鴿獻祭。」(路二24) 二、 把鳥燒在壇上 祭司要來處理鳥的燔祭,他把鳥帶到壇前,把頭揪下來,把鳥的髒物除掉,再「把鳥燒在壇上」,這同樣是「馨香的火祭」,蒙上帝悅納。 詩篇四九篇,詩人以祭司的角度觀察進殿獻祭的人,他看見許多人「倚仗財貨自誇錢財多」,進入殿中趾高氣昂的大量獻祭,以為可以「贖自己的弟兄」,但是他們的命運卻如同他們所獻的羊一樣「派定下陰間」,一同死亡。因為他們不知道「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有「上帝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也就是說,真正的贖價不在那些牛羊,乃在乎上帝親自付了贖價。因此富人不能因多獻而得救,窮人也不因少獻而得不著救贖,重點是他們都要相信上帝的贖價是如此貴重卻白白賜給他們。 新約耶穌來到殿中,看見「好些財主往裏投了若干的錢」,又看見「一個窮寡婦來,往裏投了兩個小錢」,耶穌論這樣的奉獻時說「這窮寡婦投入庫裏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 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裏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可十二41~44)
默想

我是否清楚我的奉獻不能為我買救贖,因為罪的贖價極高,只有主能為我付?我是否無論獻多、獻少都存謙卑的心,不以此自誇,也不自卑,只願所獻的蒙主喜悅?

回應

親愛的主:你是鑒查人心的主,你知道我們不能以金錢或供物本身討你喜悅,乃是那顆獻上的心。你也說「聽命勝於獻祭,順服勝於公羊的脂油」,幫助我存謙卑順服的心獻上自己與財物,討你喜悅。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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