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6 | 利未記十八:1-十八:18
禱讀: 利十八1~5
經文內容-
利未記18:1
耶和華對摩西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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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8: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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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8:3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裏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裏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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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8:4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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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8:5
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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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8:6
「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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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8:7
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羞辱了你父親。她是你的母親,不可露她的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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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8:8
不可露你繼母的下體;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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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8:9
你的姊妹,不拘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她們的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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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8:10
不可露你孫女或是外孫女的下體,露了她們的下體就是露了自己的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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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8:11
你繼母從你父親生的女兒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她的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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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8:12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體;她是你父親的骨肉之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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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8:13
不可露你姨母的下體;她是你母親的骨肉之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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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8:14
不可親近你伯叔之妻,羞辱了你伯叔;她是你的伯叔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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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8:15
不可露你兒婦的下體;她是你兒子的妻,不可露她的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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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8:16
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體;這本是你弟兄的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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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8:17
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又露她女兒的下體,也不可娶她孫女或是外孫女,露她們的下體;她們是骨肉之親,這本是大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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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8:18
你妻還在的時候,不可另娶她的姊妹作對頭,露她的下體。
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
默想
我是否立志不效法這個世界,不但是以上的例舉,就是其他的倫常或男女關係,我也立志活出合主心意的關係?特別作為男人與一家之長,我是否注意到一家倫常的正常,往往與自己的清潔有密切關係?我該如何守住關口,不讓自己的軟弱,帶來晚輩的不幸?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你親自建立家庭,要我們以正常美滿的家庭生活為樂,幫助我們瞭解「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 十三4)的真義。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