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8 | 馬太福音十:24-十:33
禱讀: 馬太十24-33
經文內容-
馬太福音10:24
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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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10:25
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別西卜:是鬼王的名),何況他的家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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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10:26
「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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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10:27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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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10:28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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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10:29
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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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10:30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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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10:31
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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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10:32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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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10:33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
十5-8是使徒服事的原則,主要就是專心致志。
十9-15是使徒服事的責任,主要就是傳報平安的信息。
十16-23是使徒服事的代價,主要就是逼迫與誤解。
十24-33是使徒服事的保證,主要就是天父的保守。
24-25談及使徒所受的困難不會高過主自己,因為在任何方面,學生不能高過老師,因此在受苦方面亦然。
26-27談及,使徒雖受逼迫,仍不能隱藏所託付他們的信息,這信息原該被宣報。
28-31談及仇敵僅能逼迫與殺害,不能傷及使徒的靈魂,而天父的滿有權柄而細膩則是使徒蒙保守的憑據。
32-33是強調領受使命差派之後,與差遣的主的一種生死與共的關係。
在台灣的基督徒可能不能體會,為主受逼迫或被誤解的痛苦。印度聖徒孫大信因信仰,被家人驅趕,他的叔叔為了家庭的名聲,用大筆金錢來誘使他返回錫客教,被他拒絕後,即在食物中下毒擬毒死他,後被宣教士救回而成為在印度、尼泊爾傳揚福音極有能力的使者。西藏的信徒在承認信仰後,會被族人放在牛皮囊中酷晒,直至牛皮乾硬收縮而死。尼迫爾的信徒受洗的代價是若干年的牢獄生涯。中國大陸的信徒,在文革勞改的風暴中,歷經不公與冤屈喪失性命、家人、財產、前途。
信徒的信心建立在天國必臨的事實上,所聽見的就要在房上宣揚出來。那殺身體的不能殺靈魂,真正要害怕的是生命的主,有一天我們都要面對,那時我們與祂之間真正的關係就要顯明出來了。而在此之前,信靠祂傳天國信息的人,必蒙祂的眷顧保守。
默想
親愛的主:幫助我認識你的主權,認識我與你的關係,讓我有真正敬畏的態度,並且忠於所託。
回應
1. 當我為主受苦時是否想到主為我受的更多? 2. 我會害怕在人前認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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