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8 | 羅馬書八:12-八:17

禱讀: 羅八12-17

經文內容
  • 羅馬書8:12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着。

  • 羅馬書8: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着,必要死;若靠着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着。

  • 羅馬書8:14

    因為凡被 神的靈引導的,都是 神的兒子。

  • 羅馬書8: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 羅馬書8:16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 神的兒女;

  • 羅馬書8:17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 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聖靈的呼叫同證兒女

本段繼續論「脫離死亡的權勢」。保羅要說明我們如何由「必要死」的身分,轉入「必要活著」的地位。

 

一、靠聖靈治死肉體必要活著
首先,保羅談到沒有得救的人,就「欠肉體的債」,被罪律轄制「順從肉體活著」。而得救的人,因為基督的救恩已經釋放我們,所以我們已經「不欠肉體的債」,所以罪律無權轄管我們。


但是我們要作出新的決定,就是如果我們雖然自由了,卻自願重回「順從肉體」的生活,我們的結局還是「必要死」。唯獨「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什麼是「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這裡的「治死」就是執行死刑,我們如何對自己原本的罪身執行死刑?就是選擇與基督「同死同活」。而這樣的工作我們自己無法執行,而是聖靈來執行,但我們要容許聖靈在我們的身上執行這件事,就是相信聖靈有能力,讓基督十字架的工作在我們身上發動。這樣的人「必要活著」。

 

二、被聖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
那這些「必活著」的人,又擁有什麼樣的地位呢?就是成為「神的兒子」的地位。我們怎麼知道我們有神兒子的地位呢?「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保羅用當時社會中在家庭裡的三種不同的地位來說明:奴僕、兒子、後嗣。


首先是「奴僕」,奴僕因為在家中無權無分,因此處事為人都活在「害怕」之中,害怕做錯事,害怕被處罰,害怕被驅逐。


但是「兒子」就不同,兒子因為在家有身分,因此無須「害怕」。兒子可以坦然的作兒子,「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已蒙救恩的信徒在上帝的家中無須害怕被驅離,因為天父已經在聖靈的裡面收納了我們。

 

三、既是兒女就是後嗣
然而「後嗣」更加不同。後嗣是法定繼承人,不一定每一個兒子都是繼承人,比方說尚未成年,就還不能繼承,他就只是兒子而非後嗣。或者非婚生子,除了父親給予名份,否則也無法成為後嗣。因此保羅在此說「既是兒女,便是後嗣」,是更進一步的說到我們在上帝家中,不但有兒子的名份,更有繼承的權利。這個權利原本是給基督的,但我們如今也有份於此「和基督同作後嗣」。但是我們如何「和基督同作後嗣」呢?只有一條道路「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就如同前面所言「同死同活」,現在則是「一同受苦,一同得榮耀」。我們要認同基督的死,才能得到生命; 我們要進入基督的苦難,才能與祂一同享榮耀,成為真的「後嗣」。

默想

我是否經歷過靠聖靈讓十字架治死老自己的經驗,讓我們一舉一動都有新生的樣式?我是否在聖靈裡知道自己不僅是兒子,同時也是有權有份的後嗣?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將你兒子的生命賜給我,也將你後嗣的地位與我分享。幫助我靠聖靈與你同死同活,也靠聖靈進入後嗣的真實地位。阿們!

靈修搜尋

bg-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