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5 | 士師記十九:1-十九:30
禱讀: 士十九1-30
經文內容-
士師記19:1
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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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2
妾行淫離開丈夫,回猶大的伯利恆,到了父家,在那裏住了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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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3
她丈夫起來,帶着一個僕人、兩匹驢去見她,用好話勸她回來。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她父見了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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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4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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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5
到第四天,利未人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然後可以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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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6
於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請你再住一夜,暢快你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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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7
那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強留他,他又住了一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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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8
到第五天,他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等到日頭偏西再走。」於是二人一同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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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9
那人同他的妾和僕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對他說:「看哪,日頭偏西了,請你再住一夜;天快晚了,可以在這裏住宿,暢快你的心。明天早早起行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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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10
那人不願再住一夜,就備上那兩匹驢,帶着妾起身走了,來到耶布斯的對面(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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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11
臨近耶布斯的時候,日頭快要落了,僕人對主人說:「我們不如進這耶布斯人的城裏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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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12
主人回答說:「我們不可進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不如過到基比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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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13
又對僕人說:「我們可以到一個地方,或住在基比亞,或住在拉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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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14
他們就往前走。將到便雅憫的基比亞,日頭已經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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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15
他們進入基比亞要在那裏住宿,就坐在城裏的街上,因為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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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16
晚上,有一個老年人從田間做工回來。他原是以法蓮山地的人,住在基比亞;那地方的人卻是便雅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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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17
老年人舉目看見客人坐在城裏的街上,就問他說:「你從哪裏來?要往哪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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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18
他回答說:「我們從猶大的伯利恆來,要往以法蓮山地那邊去。我原是那裏的人,到過猶大的伯利恆,現在我往耶和華的殿去,在這裏無人接我進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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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19
其實我有糧草可以餵驢,我與我的妾,並我的僕人,有餅有酒,並不缺少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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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20
老年人說:「願你平安!你所需用的我都給你,只是不可在街上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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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21
於是領他們到家裏,餵上驢,他們就洗腳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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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22
他們心裏正歡暢的時候,城中的匪徒圍住房子,連連叩門,對房主老人說:「你把那進你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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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23
那房主出來對他們說:「弟兄們哪,不要這樣作惡;這人既然進了我的家,你們就不要行這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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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24
我有個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將她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她們,只是向這人不可行這樣的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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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25
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她交合,終夜凌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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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26
天快亮的時候,婦人回到她主人住宿的房門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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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27
早晨,她的主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婦人仆倒在房門前,兩手搭在門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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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28
就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吧!」婦人卻不回答。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起身回本處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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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29
到了家裏,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着傳送以色列的四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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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9:30
凡看見的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這樣的事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現在應當思想,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
便雅憫支派任意而行
現在來到第二個故事,關乎「便雅憫」支派,但同時也涉及利未支派。故事的開始還是以「以色列中沒有王」開始,再一次看到以色列各支派混亂的情形。
一、利未人娶了一個妾
一個住在「以法蓮山地」的「利未人」娶了一個「妾」。照理以色列以一夫一妻為制,更何況是一個利未人。所以這個人的生活本身就有問題。他的妾因行淫,因此跑回娘家躲藏。這個人前往妾的娘家「伯利恆」去接她回來,這人的岳父也許因為歉意,屢屢留他再住,終於他決定回家,但是走的時候已經「日頭偏西」,黑夜即將來到。
二、利未人在基比亞住宿
當這個利未人帶著他的妾由伯利恆往以法蓮去,天黑的時候,他們剛好來到「耶布斯的對面」,「耶布斯」就是日後的「耶路撒冷」,只是當時還是被外邦人耶布斯人佔據。因此這個利未人覺得入住外邦城市有所不妥,他覺得還是住在以色列人的城市中,比較安全,因此他再往前走,來到了「便雅憫」境內的「基比亞」,這是「便雅憫」的首要城市。照理以色列人應該極為好客,接待遠人,但卻不見有人接待,終於有一位老人,是寄居的以法蓮人,樂意接待他們,並告訴他們「不可在街上過夜」。
三、基比亞人凌辱妾致死
到了晚上,我們終於知道為何老人提醒他們不要在街上過夜。「城中的匪徒圍住房子」要求老人將這個利未人交出來,因為「我們要與他交合」。這不但是強暴的行為,而且是違背倫常的集體侵犯。作為一個主人,有義務保護他的客人,因此老人寧願交出他的女兒,這些人卻不肯聽。最後利未人只好交出他的妾。到了早上,他發現他的妾已經死了。這是一個多麼諷刺的事,當他們信任這是以色列的城市而來投宿,這個以色列城市卻可能遠不及他們原本避開的外邦城市。
於是利未人帶回他的妾,「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雖然他是要眾支派一起評理,但這也是奇怪之舉。果然眾支派一片嘩然「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這樣的事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現在眾支派要一起「商議當怎樣辦理」。「基比亞」人之舉,使「便雅憫」支派觸動眾怒。
默想
我是否一開始就保守自己在聖潔的生活中,免得將自己陷入險境,再來呼求幫助?我是否願意選擇正確的價值觀,成為社會正向的力量,而不是等社會價值沉淪才徒然感概?
回應
親愛的主:你凡事都以正確的次序引導我們,幫助我不輕忽你所賜的次序。不但保守自己,也保守家人活在你的恩典之中。不在正與偏的邊緣打轉,遇到危機還怪上帝沒有搭救。幫助我們的社會是一個是非黑白分明的社會,不傾向於錯謬,保護不義,謝謝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