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8 | 約翰福音二:1-二:12

禱讀: 約翰二1-12

經文內容
  • 約翰福音2:1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裏。

  • 約翰福音2:2

    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

  • 約翰福音2:3

    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

  • 約翰福音2:4

    耶穌說:「母親(原文是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 約翰福音2:5

    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甚麼。」

  • 約翰福音2:6

    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裏,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

  • 約翰福音2:7

    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

  • 約翰福音2:8

    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

  • 約翰福音2:9

    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裏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

  • 約翰福音2:10

    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 約翰福音2:11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 約翰福音2:12

    這事以後,耶穌與他的母親、弟兄,和門徒都下迦百農去,在那裏住了不多幾日。

顯出他的榮耀來

頭一件神蹟
今天的經文記載的是耶穌的頭一個神蹟。是耶穌回到加利利之後,來到迦拿這個小城時,在眾人與門徒面前行的神蹟,神蹟的結果就是『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神蹟的意思就是記號,也是見證的一種,前面除了施洗約翰所作的見證,以及早期門徒的見證之外,此處即以神蹟為另一項見證。而神蹟的結果就是人的相信。

 

酒用盡了
耶穌行頭一個神蹟的場合是一個婚禮,『第三日』應指猶太人每週的第三日,也就是一般的週二(主日是第一日),至今猶太人仍喜用週二來舉行婚禮。耶穌陪伴母親在這婚禮中。婚禮中酒是歡樂的象徵,酒用盡了是一個失禮的事,耶穌的母親將這個需要帶到耶穌面前。人生中任何時候都會是我們酒用盡的時刻,有時則是我們周圍的人,將酒用盡的人生帶到主面前,是經歷神作為的時刻。

 

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許多人對耶穌在此對母親的態度質疑,其實耶穌只是提醒母親,肉身的關係不能操縱屬靈的工作。在我們日常工作中,有誰的母親會到辦公室指揮我們的事業呢﹖但另一方面,耶穌也仍然顧念這份關係,隨即他即行使了屬神的權柄。

 

你們就作什麼
耶穌的方法有點奇怪,沒有人會在賓客到齊,正為酒菜傷神時,去加滿暫時無須用到的洗腳的石缸。但是用人們『他們就倒滿了』、『他們就送了去』。潔淨用的水不知何時變為上好的酒。

 

好酒留到如今
耶穌是將人由『酒用盡了』的光景中帶到『好酒留到如今』光景中的好手。這件事顯出神的榮耀在他裡面,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默想

我生命中及我周遭人的生命中,還有什麼酒用盡了的光景嗎﹖

回應

親愛的主:每一次我經歷酒用盡了,都來到你面前請指教我當如何行。我也將別人酒用盡的光景帶來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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