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崇信息精華|周巽正牧師|靠聖靈而活|2024.08.18
文字團隊/董佳君整理 攝影/康恩得
刊登日期/ 2024.08.20
感謝神!近期教會採訪了台北靈糧堂較資深弟兄姐妹的見證故事,會透過影片和文章,為靈糧70做暖身,今天我們主要的經文是加拉太書第五章16至26節。
一、不要放縱肉體的私欲
每一個神的百姓,裡面有互相為敵的兩個力量,一個是聖靈的律,對神、聖潔的渴慕:另一個律,叫作「肉體的私欲」。「肉體的私欲」是天然人裡面,過去的罪性、或是靈、魂、體的悖逆,使我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我們不願意做的,卻偏偏去做。這些「私欲」會攔阻我們進入到「合而為一」,攔阻我們「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二、勝過肉體的私欲
活在律法以下,就是內心有一套「稱義」的標準,是「相信耶穌基督在十架上,為我所做的」以外的「另一套標準」,是我認識神之前,所追求的目標跟意義。聖靈與私欲相爭、彼此相敵,必須要認出每一個決定、追求、渴望,都有這兩者同時存在。若我充滿了焦慮感跟恐懼,可能已經回到那一套熟悉的稱義標準,因為你得失心非常重,總擔憂:如果我沒有辦法怎麼辦?若你活在基督裡兒女的身份,不會有這樣的擔憂。
三、順著靈而行
當我們察覺後,要做選擇:不放縱肉體的私欲。「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羅8章14節:「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若不小心進到律法下,要趕快回到神榮耀的兒女身份裡,祂才是我的滿足感、身份感、和價值感來源。
四、結論
在我們裡面有聖靈的律和肉體的私欲,我們要肉體的私欲,就是除了基督以外的另外一套稱義標準。我們要順著聖靈而行,不再放縱肉體的私欲,當察覺裡面的動機有參雜時,順著聖靈的引導,再次回到神愛子、蒙神喜悅的身份裡,聖靈要在我們的生命裡結出美好的果實。
(2024.08.18,文字團隊/董佳君整理 攝影/康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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