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崇信息精華|林德安牧師|死刑犯的故事|2025.04.13
文/鄭以琳,攝影/林人偉

刊登日期/ 2025.04.15
今天要從路加福音二十三章1~43節,來思想耶穌基督與幾位死刑犯的故事。
第一位死刑犯(耶穌):為愛捨命,成為救恩
耶穌明知將受苦受難,仍順服天父旨意走向十字架。祂被出賣誣告,彼拉多雖查不出罪證,但在群眾壓力下仍將耶穌判死。即便如此,耶穌在十字架上求神赦免眾人的罪,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耶穌就是逾越節的羔羊,沒有犯罪卻因著愛,成為世人的救恩。
第二位死刑犯(巴拉巴):死裡逃生,白得救恩
彼拉多本想循逾越節能釋放一人的往例,讓眾人從殺人犯巴拉巴與耶穌基督間,選一位釋放,沒想到眾人仍執意處死耶穌,使巴拉巴白白得赦。這個救恩平白無故臨到一個不配的人,如同經上所記,在我們還沒有認識主之前,甚至還作罪人的時候,耶穌已經為我們預備了救恩,讓每個人都可以白白領受。
第三位死刑犯(與耶穌同釘的犯人之一):硬心不悔,拒絕救恩
與耶穌同釘的一位死刑犯嘲諷耶穌,他心裡剛硬,即使面對死亡仍不願悔改。經上說只要我們願意接受相信,就不至於被定罪,但很遺憾的,就是有人仍然硬心。神尊重我們的決定,但我們也要為了自己的選擇負上責任。
第四位死刑犯(與耶穌同釘的犯人之二):抓住機會,信得救恩
另一位與耶穌同釘的死刑犯則責備嘲諷者,他承認自己罪有應得,更相信耶穌是國度的君王,祈求祂紀念,在最後一刻因相信而得救。有些人也許不以為然,認為這該死的人,怎麼如此輕易地白白上天堂。但救恩就是白白的禮物,本乎恩因著信,無法靠行為換取,但只要心裡相信,就能得著。
第五位死刑犯(你和我):出死入生,見證救恩
因著罪,我們如同「死刑犯」都有一死,且死後有審判。然而,信耶穌的人有永生,願我們這些已經出死入生的人,能效法保羅,宣告現在活著的不再是自己,乃是基督在裡面活著,並用生命見證這救恩。
相關文章
